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教育部110年規劃開設「國中小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已放寬英檢B1報名資格,請各校於110年4月16日(星期五)前填列薦送教師基本資料並回傳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0 年 4 月 8 日府教學字 1100064162 號函辦理。
二、 110 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採不分領域開班,請各校衡酌前次薦送教師之權益及學校雙語教學政策推動之考量務實提報,於 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前核章後掃描檔及 ODF 檔、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明掃描檔回傳承辦人信箱:u9112011@hlc.edu.tw ,並來電確認。
三、需具合格教師資格,若無薦送需求免回覆,薦送表學校核章後自存。
四、國中:花蓮區預計開課大學:台師大、銘傳。國小花蓮區預計開課學:北市大、東華大學。
五、第二順位、第四順位報名資格: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證書,放寬資格不用(聽、說、讀、寫)均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