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藝術團】辦理本縣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團到校服務輔導觀摩會,請輔導團員所屬學校,惠予公 (差)假登記,謝謝!
一、依據本縣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主辦單位:化仁國中
三、到校服務學校:
110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富里國中)
110 年 4 月 16 日 下午(富北國中)
110 年 5 月 21 日 上午 (瑞穗國中)
四、參加對象:國中組藝術領域輔導團員,名單如下:
(一)化仁國中 梁仲志校長
(二)富源國中 陳渙鏘校長
(三)國風國中 湯香櫻老師
(四)國風國中 唐尉慈老師
(五)國風國中 廖汝欣老師
(六)光復國中 黃崇軒老師
(七)化仁國中 尤瑋芸老師
五、各輔導團員之差旅費由本縣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每月 10 日前報中心學校(化仁國中):
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六、聯絡人:花蓮縣國中藝術輔導團執行秘書:
化仁國中 尤瑋芸老師 03-8543471#582 或 09351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