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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10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及「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延申請簡章」各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3 月 8 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 1100007409 號函辦理。
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並指導 65 歲以上民眾之體適能活動。
三、旨揭檢定考試及證照展延申請採「網路報名」方式,第 1 梯次檢定考試報名日期自 110 年 3 月 5 日起至 3 月 19 日止,第 1 梯次證照展延申請自 110 年 4 月 19 日起至 4 月 30 日止。請轉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檢定考試及申請證照展延,並於網站刊登上開資訊。
四、另應依「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請其所屬教練及課程教師參與檢定考試及證照展延,以維護民眾運動安全。
五、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小姐或李宥達先生,電話:( 02 ) 7749-6876 、 7749-6878 。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體育學會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丁瑋暄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0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1-03-09 16:32:00
最後修改: 2021-03-09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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