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公告】本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錄取名單。
一、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10)年 2 月 3 日上午辦理完竣。
三、錄取人員名單如下(依成績高低,由上而下),無備取人員:
(一)正取一:張紹銘。
四、請填妥服務地點志願表並核私章後,傳真至 03-8462776 ,並於傳真後電洽承辦人確認。
五、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