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花蓮縣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團辦理團務會議,請國中藝術領域輔導團相關人員準時與會。
                    
                    
                    一、依據本縣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會議日期: 110 年 2 月 26 日 (星期五) 上午 9 時 00 分。
三、會議地點:國風國中—美術教室
四、出席人員:
(一)化仁國中 梁仲志校長
(二)富源國中 陳渙鏘校長
(三)國風國中 湯香櫻老師
(四)國風國中 唐尉慈老師
(五)國風國中 廖汝欣老師
(六)光復國中 黃崇軒老師
(七)化仁國中 尤瑋芸老師
五、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本案所需經費由本縣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差旅費及代課費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每月 10 日前繳交至化仁國中:
 (一)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或處務公告
(二)代課費
       1.月報表
       2.印領清冊
       3.收款收據
       4.處務公告
(三)同一研習,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兩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六、聯絡人:化仁國中 尤瑋芸老師 03-854347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