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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有關國中三年級學生特殊情形得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之認定方式案,請於2月20日(星期六)前檢附相關資料函報本府憑核,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1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136867 號暨本府 109 年 11 月 12 日府教學字第 1090223672 號函(諒達)辦理。
二、國民中學學生除經本府核准者外,均應參加教育會考。國中三年級學生具特殊情形依國教署 104 年 12 月 28 日召開之「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第 2 次會議」決議,報經本府核准後得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一)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應以參加國中教育會考為原則,惟各國中與家長共同召開 IEP 會議,評估身心障礙應屆畢業生因障礙情形嚴重無法參加或可透過適性就學輔導安置管道 入學時,得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二)重大傷病應屆畢業生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評估因情形嚴重致無法參加國中會考時,應檢附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醫生評估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報經本府核准後,得不參加國中會考。
三、爰上,請本縣各國中(含私立)所有畢業生均應參加教育會考,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上開會議決議辦理,並請於 110 年 2 月 20 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如: IEP 會議紀錄、會議簽到表、身障鑑定證明及免考會考名冊)函報本府憑核。

※已收到學校函報名單:
富里國中、瑞穗國中、富北國中、國風國中、花崗國中、美崙國中、鳳林國中、新城國中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王錦慧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0-11-12 18:40:00
最後修改: 2021-02-19 08:42:00
點閱數: 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