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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自109年12月28日起至110年1月22日止,請有服務需求之學校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www.set.edu.tw)申請

一.本次開放國中、小及幼兒園申請相關專業團隊服務包含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心理治療、聽能管理、社會工作及定向行動等,請學校務必至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申請表,以確認學生需求。
二.新申請學生請檢附「特教相關專業團隊申請檢核表」(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 72892 下載),並依下列申請服務類別說明辦理:
(一)物理、職能、語言治療及社會工作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檢核表。
(二)心理治療服務由貴校特教教師或巡迴教師填寫檢核表,並檢附學校介入之輔導機制及紀錄。
(三)聽能管理及定向行動訓練服務由聽障及視障巡迴教師填寫檢核表,若學生無聽障或視障巡迴教師服務者,請逕洽北區特教資源中心(03-8547145)專業巡迴組組長林倩如組長提出檢核表填寫需求。
(四)有關「特教相關專業團隊申請檢核表」之內容,請依學生現況能力以質性描述方式詳述專業團隊介入需求原因,以利專業團隊人員審查。
三.109 學年度第二梯次鑑定安置結果已於 110 年 1 月 18 日函送各校,有專業團隊申請需求之學生,請一同於 1 月 22 日前完成線上申請。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張貞秀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3
公告時間: 2020-12-10 16:57:00
最後修改: 2021-01-19 09:03:00
點閱數: 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