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86606

轉知 【轉知】衛福部公告:自即日起至110.2.28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配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配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如標題,請各校協助宣導。
主辦單位: 衛福部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公告時間: 2021-01-05 14:52:00
最後修改: 2021-01-05 14:53:00
點閱數: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