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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新住民子女國際交流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51772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一、依據 109 年 12 月 1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51772C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署網站(
https://www.k12ea.gov.tw/)法令規章/行政規則下載。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6
                        公告時間: 2020-12-17 15:07:00
            最後修改: 2020-12-17 15:07:00
            點閱數: 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