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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4234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如來文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高雅鈴
公告時間: 2020-12-17 09:51:00
最後修改: 2020-12-17 09:51:00
點閱數: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