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教學正常化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請各校確依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注意事項,函報補課計畫送府備查。
一、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
腸病毒通報及停課注意事項第 5 點:「停課原因消失後,學校及幼兒園應自次日立即恢復上課;國中小需執行補課計畫並將計畫送府備查。」
二、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 4 條第 2 項第 2 款第 1 目規定:「依課綱規定安排課程,並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教學內容並能落實課綱之精神與內涵。」
三、學校若有前述停課情形,請確依規定函報補課計畫送府備查,並依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