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辦理108年度第2階段無障礙校園環境改善工程之學校,於109年12月17日(星期四)前提報敘獎名單,逾時不候,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1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090136874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專案敘獎,工程金額 100 萬以下敘獎額度為學校校長及負責本案之承辦人員嘉獎各 1 支。
三、敘獎名單須包含職稱、姓名、敘獎事由、敘獎額度,不需提供身分證字號(可參考附加檔案空白格式)。
四、敘獎名單請核章後逕(寄)送至本府,另原始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meryon0315@hlc.edu.tw 。
五、辦理學校:和平國小、北昌國小(已送達)、北埔國小(已送達)、中正國小(已送達)、景美國小、南華國小(已送達)、富源國小(已送達)、大榮國小(已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