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近期校園自殺、自傷通報案件增多,請各級學校加強相關機制。
一、依據教育部校安中心 109 年 11 月 12 日電子公佈欄公告通知
二、依據學生輔導法完備學生輔導三級體制、強化輔導網絡合作,健全校園輔導工作。
二、設置學生求助管道,協助處理有自殺、自傷傾向學生之諮詢服務,使學生可獲得協助之資源。
三、積極推動校園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以強化學生身心教育及輔導工作之專業性,營造溫馨而健康的學習環境。
四、辦理自殺防治守門人培訓計畫,並將家長納入。
五、提升專業輔導人員處理學生情緒與人際關係困擾、行為控制等問題。
六、落實校園安全檢核、校園安全地圖及相關安全防護機制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