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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依「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辦理各項防治措施,並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以維護學生、幼兒及教職員工健康,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9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110168 號函辦理。
二、多加利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相關資訊(含 旨揭指引),可逕至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 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 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下載運用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三、衛生福利部函文、「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 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學校/幼兒園 /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因應流感疫情防疫 作為」現況查檢表、「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 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事件防治措施」執行確認表。
主辦單位: 花蓮縣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黃琳翊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0-09-23 17:00:00
最後修改: 2020-09-23 17:00:00
點閱數: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