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專案資料填報】請尚未填報(處務公告71013)「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之學校,於109年9月2日(三)16時前,將活動資料寄給承辦人,俾利會報國教署,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2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58470 號函辦理。
二、各項活動資料如下:
(一) 109 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之【親職教育或生命教育】規劃辦理情形調查表。(附件 2)
1.學校舉辦親職或生命教育議題之情形(包括:運用平面文宣、多媒體、社群平台等多元方式進行宣導或辦理工作坊等),不限辦理場次,請盡量填寫相關訊息或預計辦理時間。
◎例如:休業式時向學生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宣導相關生命教育及暑期安全注意事項等。
2.如有相關活動成果照片請上傳檔案。
(二) 109 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之【暑期少年休閒育樂活動】規劃辦理情形調查表。(附件 3)
1.請各校盡量填報有關暑期少年休閒活動(包括:營隊、職業生涯試探、反毒活動、創客基地、農業教育訓練、夏日樂學、暑期課輔..等),如有相關活動成果照片也請上傳檔案。
三、承辦人電子信箱: liusc170@hlc.edu.tw
四、檢附上開辦理明細表及重點工作項目細部執行基準表 3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