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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本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案,受理申請日期自本(109)年9月10日起至9月30日止。

一、已依本府 109 年 9 月 25 日府教特字第 1090164870 號函諒達。
二、依據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辦理。
三、請協助設籍貴校在家教育學生申請,並於旨揭期限前檢具申請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四、檢附花蓮縣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要點及申請表各 1 份。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曉嵐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269
公告時間: 2020-08-26 12:22:00
最後修改: 2020-08-26 1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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