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有關「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輔導訪視實施計畫」一案,請於109年8月17日前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及本府 109 年 7 月 31 日府教學字第 1090135802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 108 學年度國民中學技藝教育輔導訪視實施方式,全面採「書面審查」方式為主。
三、請各國中於 109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前完成「108 學年度國中技藝教育輔導訪視」學校自評表(如附件),並請承辦處室組長、主任及校長核章(或簽名)後,免備文郵寄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賴玟羽專任輔導員,並另將電子檔 e-mail 至 ainny0823@hlc.edu.tw 。
四、交件情形如下:
(一)尚未交件:吉安國中、慈濟中學
(二)缺紙本文件:玉東國中、富里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