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109學年度校本資優教育方案核定修正後通過學校,務必於本週五(109年7月24日)前依審查意見至課程計畫系統完成計畫修正並完成經費申請作業。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7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090136468B 號函辦理。
二、「計畫修正後通過」學校:花崗國中、秀林國中、自強國中(已完成)、明義國小(已完成)、鑄強國小(已完成)、中原國小、東竹國小(已完成)、吳江國小(已完成);請各校務必詳閱審查意見及課程計畫系統之局端備查結果與意見進行內容修正,並於期限內將修正後計畫上傳至課程計畫系統。
※重新上傳後請隨時留意局端備查結果與意見是否更改為「通過」,若狀態仍維持「未通過」則務必依最新意見再行修正計畫並上傳(顯示未通過但意見無更新者則有可能是審查中)。
三、「經費修正後通過」學校:花崗國中、宜昌國中(已完成)、秀林國中(已完成)、自強國中(已完成)、國風國中(已完成)、明義國小(已完成)、中原國小(已完成)、玉里國小(已完成)、東竹國小(已完成)、吳江國小(已完成);請各校務必依審查意見及範例進行修正,並於期限內將修正後經費申請表核章紙本送達特幼科、電子檔逕寄承辦人信箱。
四、以上修正作業務必於本週五( 109 年 7 月 24 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