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國立臺灣圖書館雙和藝廊及臺灣藝文走廊110年7-12月展覽檔期開放申請,敬請轉知學校或相關系(所、班)師生,請查照。
一、依據國立臺灣圖書館 109 年 7 月 8 日圖推字第 1090100150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
(二)展覽地點:本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 85 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 3 分鐘)。
三、申請方式:請至本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 mail 至 cls@mail.ntl.edu.tw ,或寄送至本館企劃推廣組,信封註明「申請 110 年 7-12 月展覽檔期」。
四、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檔期安排 2 至 4 週,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