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109年3月16日「教育部通報」(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1份,請幼兒園務必落實辦理,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主旨:
轉知 109 年 3 月 16 日「教育部通報」(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健康管理配合事項) 1 份,請幼兒園務必落實辦理,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0475 號函辦理。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 109 年 3 月 14 日起從歐洲 27 國返臺者均需居家檢疫 14 天,以及 3 月 15 日公布北部高中校園首例境外移入確診病例,爰請各幼兒園務必落實辦理本通報規定。
三、請詳閱旨揭教育部通報,本案重點如下:
(一)主動聯繫返臺教職員工生:即日起從境外返臺之教職員工生(包括境外生),幼兒園均須主動聯繫,確認需否須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
(二)幼兒園經聯繫,確認須居家檢疫者後,請配合如下:為本國教職員工生者,須在自家進行居家檢疫,惟仍請幼兒園掌握、關懷渠等教職員工生,並提醒擅離居家檢疫住所將被開罰。
(三)幼兒園經聯繫,確認須自主健康管理者後,請配合如下:提醒渠等教職員工生,依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應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爰請積極安排其在家或宿舍休息,不要到園。
(四)指揮中心建議事項:自 109 年 3 月 16 日起,從境外返臺幼生(含過去 14 日曾有國外旅遊史),如非前述居家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等對象,但自返臺日起外出及上學期間,仍應每日全程配戴口罩、勤洗手、早晚量測體溫直到 14 天期滿為止。
(五)備妥疫調資料:請依教育部發布之防疫工作綱要及相關通函,掌握師生課程及活動紀錄,以利未來疫調進行。
四、相關附件可逕自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下載使用,請幼兒園依通報及規定落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