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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檢送本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入班鑑定考試應試防疫指引參考原則」1份,請查照。

一、為顧及學生權益及各校藝術才能班入班鑑定工作之進行,參酌「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 108 學年度表演藝術類競賽相關防疫措施等,訂定本縣「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入班鑑定考試應試防疫指引參考原則」。
二、本參考原則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資訊,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張恩綺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20-03-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3-19 10:07:00
點閱數: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