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惠請本縣國中尚未填報齊全之「正常化訪視紀錄表(自評)」及「師資人力結構表(自評)」,盡快將表件填報完備,於2月25日12時前將掃描檔逕寄承辦人員電子信箱。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課程教學科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暨本縣「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辦理。
二、訪視紀錄表(附件 4),請各國中先行進行自評(勾選),其中「優點或待改進事項與建議」欄位必填,請簡要陳述貴校執行重點或困難;師資人力結構表(附件 5),請先行填寫,並於 2 月 25 日 12 時前將附件 4 、 5 核章版掃描後逕寄承辦人信箱 tzuyunwang0301@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