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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第4屆「桃青之星」選拔賽相關訊息。

2020 桃青之星 4 選拔賽遴選辦法
一、參賽說明

(一)報名對象:

1.個人報名:

須符合下列條件,(1)年齡: 15-35 歲(2)桃園市民身分(戶籍設於桃園市,須具備桃園市民身份證明),或目前就讀桃園市內高中、大專院校者(需具備目前在桃園就讀的在校資格證明)。

2.團體報名:

以團體為單位者,其中一位參賽代表符合上列資格即可。人數限 8 人以下,惟選拔賽期間(自報名起至決賽進行),不得更換團體成員,報名時請確實填寫團隊個人資料,若進入複賽及決賽須備身份證明。

(二)表演項目:才藝不限,展現自己最有自信的一面。

(三)報名方式 :

1.需為本賽事全新錄製才藝表演影片

(不得使用 mv 、節目畫面、其他比賽畫面等剪輯或混音重製影片,如有上述不符規定之影片,恕不受理)。

2.影片內容包含 30 秒內自我介紹 + 3 分鐘內才藝表演。

3.採網路報名,即日起〜3 月 2 日止,於活動報名頁面填寫基本資料,並附上才藝表演影音連結(請統一用 youtube 連結),始完成報名程序。


※請自行確認影片之播映內容、品質、與才藝整體呈現效果,屬樂團性質者,須注意主唱音量收音清楚與呈現品質。


(四)報名確認:

完成報名後,請自行來電確認報名是否成功,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來電確認時段為活動截止日前,周二至周五 09:00~17:00 ,電話: (03)301-9973 羅小姐)


二、活動賽程:

第一階段:影片初賽

【影片初賽】:網路報名即日起至 3 月 2 日止,截止後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評審進行內部初審,選拔 50 組進入複賽。

●評選方式:

透過參賽報名影音連結內容(參賽者進行 30 秒自我介紹 + 3 分鐘內才藝表演)進行評選。

●評分標準:個人才藝 70%、自我介紹 30%

【初賽結果】:預計於 109 年 3 月 15 日前,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FB 粉絲專頁及興光堡壘網站,統一公告複賽名單、時間與地點。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最終進入複賽的組數。


第二階段:實戰複賽

【實體複賽】: 109 年 3 月 22 日(暫定)於桃園市青年事務局多功能展演廳(地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 390 號)進行,由專業評審團評選出 20 組進入決賽。

●甄選方式:

由參賽者進行 30 秒自我介紹 + 3 分鐘內才藝表演 + 30 秒評審問答 (每人 4 分鐘)。

●評選標準:才藝表演 70%、口條台風 30%

【複賽結果】:預計於 109 年 3 月 29 日前,於桃園市青年事務局 FB 粉絲專頁及興光堡壘網站統一公告決賽名單、時間與地點。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最終進入決賽的組數。


第三階段:實戰決賽

【實體決賽】: 109 年 4 月 11 日(暫定) 於興光堡壘(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與正光路口)進行,由專業評審團評選出名次排名。

●評選方式:(評選出前 10 名頒獎)

由參賽者進行 5 分鐘內自我介紹及才藝表演+ 30 秒加分題 + 30 秒評審問答。

●評選標準:才藝表演 70%、口條台風 30%


三、比賽獎項:

●第一名:新台幣 50,000 元及獎盃。

●第二名:新台幣 40,000 元及獎盃。

●第三名:新台幣 30,000 元及獎盃。

●第四名:新台幣 20,000 元及獎盃。

●第五名:新台幣 10,000 元及獎盃。

●第六名~第十名:依序為新台幣 9,000 元/8,000 元/7,000 元/6,000 元/5,000 元及獎盃。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新台幣 3,000 元。


●表藝之星獎:現場將邀請桃園在地之表藝科師生,觀賞選手決賽演出並選出他們心目中的表藝之星,得票數最高之前 3 位決賽選手可各獲得優良獎金 10,000 元,以及「未來表藝在桃園」成果發表會之共同演出機會。


●桃青之星特別大賞:評審特別獎,由評審團決議出一位別具特色選手,頒發「桃青之星特別大賞」獎金 5,000 元作為獎勵。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保有計畫內容與活動時程變更及解釋之權利。

(二)報名相關資料若有不實或參賽作品若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呂彥杰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7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20-02-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2-13 17:15:00
點閱數: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