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速件☆★☆修正代表本縣參加「108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決賽」及「108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決賽」相關經費補助案,請各校於109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確認相關經費無誤。
一、本次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一)考量學校所在地修正補助火車交通費起訖點及補助費用。
(二)考量直笛合奏參賽團隊之團隊規模、大型樂器數量等因素,爰補助中正國小、美崙國中、國風國中 4 噸貨車各 1 輛。
二、交通費、住宿費、膳費補助標準依據「修正花蓮縣政府補助所屬各級學校運動團隊參加全國性競賽或移地訓練作業要點」第七條辦理,另參賽行程天數係參酌花蓮縣政府員工公(出)差管制要點第四點之標準。
三、請於 109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 : 00 前確認完成,若有疑義請電話告知( 03-8462860 分機 277 )呂彥杰承辦人,如未於前揭期限內回應,視為無疑義,將以本處核算之經費處理,另補助金額仍以正式核定公文為主。
四、檢附經費核定一覽表及相關補助依據文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