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年花蓮縣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計畫子計畫三:輔導就業(或訓練)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本府在地運動績優人才培育暨輔導就業申請要點辦理。
貳、甄選作業日期及地點
一、報名日期、地點: 10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 : 00~12 : 00 請同時繳交相關資料(繳驗正本),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研究發展處。
二、面試日期: 109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 : 00 時起,依准考證號碼順序進行。
三、面試地點: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四、放榜日期: 109 年 1 月 15 日下午 7 : 00 前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
(一)在地優秀運動選手:曾獲得奧運前八名、亞運前六名或各單項組織舉辦之亞洲錦標賽、世界錦標賽之選手或參加全國運動會獲得前三名之選手。
(二)設籍本縣,在申請截止日近 15 年內擔任選手期間符合上述在地優秀運動選手。
肆、其餘相關資訊詳見簡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