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提醒
【公告】提醒申請「108年高級中等以下偏鄉學校藝文教學設備補助」學校於109年1月10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報送本處,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7 月 30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109141 號函辦理。
二、執行計畫之學校名單:
三民國中、豐濱國中、樂合國小、觀音國小、馬遠國小、靜浦國小、
崙山國小、西寶國小。
三、尚未收到收支結算表學校:觀音國小。
四、執行學校所購置設備,應加貼學校財產標籤並註明「教育部補助 108 年高級中等以下偏鄉學校藝文教學設備」字樣,並納入學校財產管理,另原始憑證則依會計法相關規定妥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