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司法院為推廣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校園模擬法庭活動,訂於109年2月6日、7日舉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模擬法庭前進校園活動種子教師培訓營」,請鼓勵國、高中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2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50685A 號函暨辦理。
二、旨揭培訓營係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培育更多種子教師在校園內舉辦模擬法庭,同時藉由教師們實際參與模擬法庭之準備及演練,以其教學專業提供回饋,作為 109 年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校園推廣計畫之參考(前開計畫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將另行公告)。
三、本次培訓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培訓期間: 109 年 2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3 : 30 至 109 年 2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7 : 00 止。
(二)培訓地點:法官學院(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
(三)搭乘法官學院專車時間地點: 109 年 2 月 6 日下午 13:10 於捷運芝山站 1 號出口準時發車。
(四)報名資格:任職於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教師。
(五)報名名額: 70 人,為利後續遞補作業,並備取 20 人。
(六)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依報名順序錄取,請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或輸入
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
(七)報名期間: 109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9 : 00 至 109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止。若報名人數額滿將提前關閉報名系統。
(八)於培訓期間提供膳食,並提供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研習人員住宿。
四、錄取名單將在 109 年 1 月 17 日前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五、參加培訓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六、隨文檢送議程表 1 份。
七、本案承辦人:司法院刑事廳盧專員,電話: 02-23618577 分機 640 ;法官學院吳專員,電話: 02-88664433 分機 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