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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線上填報5008號】轉知國教署來函有關「法務部辦理108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請透過融(排)入班週會時間辦理相關宣導活動,尚未上傳成果的學校請儘速於11月25日前上傳。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7 月 1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079085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請於旨揭期間融(排)入班週會時間辦理相關宣導活動,密集推廣犯罪被害預防及被害人保護之認知。
三、請各校透過公共刊物、演講、壁報、漫畫、作文、說唱比賽、短劇比賽或舉辦實務研討等方式,配合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強化師生對於犯罪預防及保護之觀念,以促進社會安全。
四、請尚未填報之學校儘速於 108 年 11 月 25 日前將成果上傳。線上填報系統(第 5008 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粘鳳茹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8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9-11-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11-21 14:23:00
點閱數: 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