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8年度第9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
一、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社工師 1 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富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國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 108 年 11 月 11 日至 108 年 11 月 18 日止。
(五)考試時間:本(108)年 11 月 22 日。
(六)甄試方式: 1.家長晤談演練( 50℅)
2. 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及口試( 50℅)。
(七)錄取名額:社工師 1 人,備取 2 人。應徵人員甄試成績未達 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 108 年度第 9 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