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線上填報5116及5155》有關108學年第1學期校園生活問卷不記名調查普測,請各校於10/31(四)辦理不記名普測並將調查結果登錄於校務行政系統中,請學校配合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15939 號函辦理。
二、各校應於每年 10 月辦理 1 次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由學校老師負責對學生施測(回收問卷時並避免學生相互觀看填寫內容),鼓勵學生據實填答,勇於反映同學言語、肢體、網路或關係排擠等傷害事件,以協助學校全面瞭解學生是否有偏差行為,適時介入處置與輔導,預防其衍生為校園霸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