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藝術團定期會議】本縣國小組藝術領域輔導團定期會議暨團員增能研習行事曆,請相關人員準時出席,謝謝
一、依據花蓮縣 108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國小組定期會議暨增能研習: 108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 9 時-16 時,地點在景美國小。
(二)國中小策略聯盟定期會議暨增能研習: 108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 13 時 30 分-16 時 30 分,地點在水源國小。
三、出席人員:
(一)國小組藝術領域輔導團(名冊如下)
1.領域召集人:水源國小余展輝校長
2.領域副召集人:景美國小郭玲瑩校長、觀音國小陳慈芳校長、水璉國小呂俊宏校長
3.輔導員:國福國小葉燕宏主任、吉安國小鄭筱萍老師、忠孝國小余旻諺主任、富源國小馬妤菲主任、明里國小李怡婷主任、靜浦國小高韻軒老師
4. 報行秘書:水源國小蔡亞萍老師
(二)國中組藝術領域輔導團(參加第二場,名冊如下)
1.領域召集人: 化仁國中梁仲志校長
2.領域副召集人:富源國中陳渙鏘校長
3.輔導員:國風國中蔡明潔老師、光復國中黃崇軒主任、國風國中廖汝欣老師、國風國中湯香櫻老師、國風國中唐尉慈老師
4.執行秘書:化仁國中尤瑋芸老師
四、討論事項:
(一) 108 藝術領綱宣講內容
(二) 108 學年度國中小藝文團精進計畫
(三)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素養導向教學及課程設計之教學案例開發及探討
五、請各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本案所需經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相關計畫項下支應。並請差旅費及代課費分別檢附下列資料,於每月 10 日前報府:
(一)差旅費
1.出差報告單
2.出差報告表
3. 收款收據
4. 核定函
(二)代課費
1.月報表
2.印領清冊
3.收款收據
4.核定函
(三)同一研習,若同時請領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檢附兩份核定函及收款收據。
六、本次出席人員,請學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專款項下支應。
七、本案聯絡人:水源國小蔡亞萍老師( TEL : 03-857078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