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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安中心米塔颱風第一號通報,請幼兒園於安全無虞狀況下儘速完成防颱整備作業,並依電子郵件通知,運用電子郵件提示「點閱」即完成颱風回報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教育部校安中心米塔颱風第一號通報

108 年 9 月 29 日 9 時

一、中央氣象局已於 9 月 29 日上午 8 時 30 分發布編號第 18 號「米塔」海上颱風警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於上午 9 時 30 分二級開設,輕度颱風米塔中心位置在北緯 18.3 度,東經 126.8 度,即在臺北的東南方約 920 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 24 公里速度,向西北進行。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 28 公尺(約每小時 101 公里),相當於 10 級風,,其暴風圈朝巴士海峽接近,對巴士海峽及臺灣東南部海面(含蘭嶼、綠島)將構成威脅。預計此颱風未來強度有再增強且暴風圈有擴大的趨勢,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及館所重視此颱風對臺灣的威脅。

二、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加強宣導於颱風期間避免從事海、水域周邊地區活動,並考量安全因素,要求學生勿前往山區活動,並及早完成防颱應變準備。針對颱風及大潮可能帶來的淹水、土石流、坡地崩塌等災害之周邊潛勢狀況嚴加掌握與監測,施工地區或有安全虞慮之校舍預為做好安全警示及隔離措施,應請保持高度警覺與妥擬防範、應變措施,與人員編組等工作,並對可能造成強降雨狀況,強化各項防災整備及預作相關活動調整規劃等事宜。

三、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館所依據颱風路徑研判若有淹水顧慮,請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需特別針對教科書的保存、各項貴重教學設備與物品(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應放置不易淹水處所( 2樓以上高處),請防範地下室配電等設備可能遭致淹水情形,且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

四、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於安全無虞狀況下儘速完成防颱整備作業,為利各級學校通報作業,請依電子郵件通知,區分 2 階段運用電子郵件提示「點閱」,即完成颱風回報作業(安全無虞狀況下)(無需至表報作業區整備系統填報):

(一)第一階段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高雄市。

(二)第二階段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

五、請加強掌握學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並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完成通報,並儘速聯繫與掌握活動中隊伍情況(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若隊伍活動區域為颱風警報單之警戒區,請主動聯繫並要求活動暫停,且進駐安全場所,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

六、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及館所確實依上述注意事項落實各項防範整備及應變工作,倘因未落實執行,致釀嚴重災損時,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溫舒蘋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09-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9-29 12:23:00
點閱數: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