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108年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含相關書表)1份,惠請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9 月 11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081066825 號書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臺南市,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並就讀國內研究所碩士班、大專院校或高中職之學生(不含夜間部、補習學校、進修部、在職進修班、博士班或享有政府、學校公費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每戶以獎助 1 名為限。
三、申請期限:自本(108)年 9 月 19 日至同年 10 月 18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謝先生,電話: 06-2793711 轉 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