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非常重要】107學年度接受外界捐資興學獎勵調查名冊,請於108年6月28日(五)17:00前至校務填報系統編號4989上傳檔案,未上傳視為無捐助情形。
一、依據「花蓮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捐資興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請學校下載範例檔後統計填報,並上傳旨揭調查表之電子檔;調查表紙本請於核章後留校備查。
(為利資料彙整,請務必填報於範例 EXCEL 檔內上傳,勿上傳紙本掃描檔)
三、受捐資期間: 107 學年度(107/7/1~108/06/30)
四、填表應注意事項:
1. 若該學年度學校接受捐贈之單位及個人數量多者,請自行增列表格填寫。
2. 同一單位及個人該學年度捐贈金額可以累加填報。
3. 各校填表時,不論金額大小,應全數填列,以顯現學校於 107 學年度受捐資之全貌。
4. 捐資者若為民間企業或組織單位,性別、服務單位及職稱等欄位可免填。
5. 外界捐資興學:凡為民間企業或個人給予學校款項或物資(折合市價計),以協助學校活動或學生個人之事實。
6. 紙本請學校承辦人核章後自行留存備查。
五、尚未填報學校:
玉東國中
花崗國中
秀林國中
吉安國中
東里國中
明廉國小
忠孝國小
豐裡國小
瑞穗國小
瑞北國小
德武國小
富里國小
和平國小
銅門國小
明利國小
大興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