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力檢核】公告本縣107學年度學力檢核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最終版,請各校檢視名單並據以安排另闢試場監考教師。
一、依據處務公告(編號 53119)暨各校線上填報資料辦理。
二、附表為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最終版,請各校自行核對及安排試場監考教師。並於 5 月 23 日施測當日提供各校試務監察人員檢閱。
三、補充說明:
(一)施測講習說明會發放測驗答案卡,請教務處將另闢試場答案卡先行抽出,以供各該考 生使用。
(二)學力檢核另闢試場試卷袋說明:
1 、另闢考場試卷袋上會標示「年級」、 「科目」 、「試場編號」、及「人數」,袋內含「試卷」(一般、放大或點字試卷) 、「答案卡(卷)封袋」、「聽力測驗 CD」(國小國語、英語)、「國中報讀試題 CD , word 檔 」(國文、英文閱讀、數學)。
*國中報讀軟體 NVDA 軟體,請於施測電腦下載、安裝,並測試語音報讀無誤。
(
http://www.tdtb.org/information_7_view.aspx?sid=20130618142138)
2 、另闢考場試卷袋內容物,是依據學校提報「身心障礙學生應考服務申請表」所編列試場編號之學生年級與申請服務類別提供試卷,試卷袋上不會註明學生姓名以維護學生個資,請學校自備各試場編號對應之學生名單及申請服務類別,以供監考老師進行分卷並發放答案卡。
(三)◎●原班作答之考場:原則上不準備另闢試場試卷袋;但申請放大試卷者如於原班作答,因試卷與其他學生不同,放大試卷以另闢試場試卷袋包裝,交卷時請將答案卡(答案卷)另外清點及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