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有關107學年度正式特教教師及長期代理特教教師職務與授課科目及工作內容一覽表』,請下列學校於108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將表格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信箱,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8 年 3 月 22 日府教特字第 1080058096 號函續辦。
二、各校本應於 108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前將一覽表寄至承辦人信箱,惟經查
尚有下列學校未繳交表件。請下列學校於 108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5
點前將一覽表,以電子郵件 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kevinwang@hlc.edu.tw 。
(一) 國小:瑞穗國小、中原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