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現場審查分區時間表1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1.依據本府 108 年 1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080022418 號函(諒達)續辦。
2.本助學金採書面與網路登錄併行作業,網路登錄(
http://203.68.32.190/)截止日期為 108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請務必於期限前上網完成填報;書面資料採現場審查方式辦理,分為北、中、南三區共計 4 場次,請各校於期限前備妥書面審查資料依分區時間表參加審查作業,並請依權責核予參加審查作業人員公假出席暨課務排代,所須經費由學校相關費用項下支應。
3.請務必使用新年度申請表格(如附件),審查資料含表一至表四,表三收款收據抬頭請開立「花蓮縣花蓮市中原國民小學」,並請留意收款收據不可塗改修正。
4.如有問題,請洽本案承辦學校中原國小教務主任劉雅瑜,電話 03-8333547 分機 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