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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學校應辦工作事項自我檢核填報,請尚未完成填報或需修正填報學校於108年1月24日(星期四)12:00前完成填報。

一、為初步瞭解各校整備十二年國教課綱各項工作事項,俾利教育處規劃後續事項與入校諮詢協助,請主任依據目前的真實現況協助問卷填寫。

二、教育處會滾動修正與提供學校現場的即時協助,定期提供線上回饋問卷,本次為第一次針對「課綱學校準備工作事項自我檢核填報」,未來朝「溫暖陪伴」、「協力同行」方向努力,非常感謝您!

三、填報人:尚未完成填報或需修正填報之本縣公私立國中小教導/教務主任
四、填報期限: 108 年 1 月 24 日(星期四)12:00 前完成
五、填報網址: https://goo.gl/gux7DT
六、填報叮嚀:填報前,務請教導/教務主任們讓校長知悉、瞭解甚至可以一起討論後填報。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胡智翔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1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9-01-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9-01-25 09:29:00
點閱數: 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