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申請國教署補助「108年度促進家長參與學校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計畫」,請欲申請學校務必於108年1月18日前函送(以郵戳為憑)本府,資料逾期、缺漏者,恕不受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00829 號函及本府府教設字第 1080004085 號函辦理。
二、本案辦理方式如下:
(一)旨揭計畫務須聘請教育部種子教師為講師,並使用教育部教材,另每場次研習須有 2 小時宣導活動。
(二)計畫期程: 108 年 2 月 1 日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止。
(三)宣導主題:請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六大目標為主,入學制度為輔。
(四)宣導對象: 6 至 9 年級家長為主。
(五)補助方式: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促進家長參與教育事務實施方案作業要點」辦理。
三、檢附申請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各 1 份。
請欲申請學校務必於 108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五)前函送(以郵戳為憑),並將申請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函送本府彙辦及電子檔 1 份(核章後之 PDF 檔及原始檔案)逕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ruanzihyan@hlc.edu.tw ),資料逾期、缺漏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