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107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本土語言(閩南語及客家語)開課經費及閩客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會計子目代號:CG7111,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88550 號函辦理。
二、本案執行日期為 107 年 9 月 1 日至 108 年 7 月 31 日,計畫經費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本府轄屬
學校檢據「經費結算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會計子目
代號: CG7111 ,如有結餘款以支票繳回。
三、本縣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國民中學本土語言(閩南語及客家語)開課經費核撥一覽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