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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第5點、第8點修正

旨揭要點另載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 http://edu.law.moe.gov.tw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8-12-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2-05 14:56:00
點閱數: 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