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中華民國政府漢化政策下不當限制族語使用的歷史真相」相關文物徵集活動說明1份,請學校協助宣傳週知並鼓勵民眾踴躍提供案內所需相片及文物,請查照。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7 年 11 月 13 日原民教字第 1070069851 號函辦理。
二、本案廣為徵求中華民國政府來台以後,原鄉校園「請說國語」運動、「禁說方言(原住民族語)」政策等相關文物,凡獲選用之照片或文物將致贈使用及典藏費每件 500 元整。
三、本次活動迄 107 年 12 月 15 日截止,交件方式如下:
(一)實體照片或文物請妥善包裝,附上送件表後,以掛號方式寄至「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語言小組」: 10048 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 2 號。
(二)電子檔照片請附上送件表後寄至: twijlg20160801@gmail.com ,主旨請寫【禁說方言文物徵集】。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洽: 02-2388-0292 原轉會語言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