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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推展校園學習心肺復甦術知能研習實施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70176042B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如主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8-10-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10-17 15:43:00
點閱數: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