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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辦理「107學年度中等學校各項學生運動聯賽或錦標賽」,借用學校場館辦理時,惠請逕依本縣相關法規,協助免收場地租金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7 年 9 月 11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70032220 號函辦理。

二、場地借用相關事宜後續由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承辦人曾仕元先生

  負責聯繫,電話: 02-2778-3636 分機 12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梁月卿
連絡電話: 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8-09-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9-13 13:47:00
點閱數: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