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已申請辦理「結合家長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暨志工反毒繪本導讀」計畫之學校,請務必於107年9月14日前辦理核結作業,請查照。
【重要公告】已申請辦理「結合家長會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暨志工反毒繪本導讀」計畫之學校,請務必於 107 年 9 月 14 日前辦理核結作業,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7 年 7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070136166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經費已於 107 年 8 月底撥款至各申請學校。
三、請各校於 107 年 9 月 14 日前執行完竣,並請繳交經費結報表與成果報告各 1 份,寄至宜昌國小楊佩駿主任辦理核結作業。
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本府需於 107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結報作業,請各校務必於 107 年 9 月 14 日前繳交相關資料。
五、申請學校如下:
(一)國小:化仁、吉安、北昌、中華、國福、信義、康樂、西林、海星、忠孝、慈濟、見晴、稻香、中正、宜昌
(二)國中:國風、美崙、慈濟、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