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74157

請各公私立幼兒園於開學前完成園內相關設施設備之安全檢核工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8 月 2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99361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幼兒安全,幼兒園應定期進行園內各項設施設備之安全管理檢核,請於開學前完成檢核全園設施設備(包括遊戲設施)之安全性,對於有安全疑慮之設施設備應即改善或進行必要之處置,本府於執行例行到園稽查業務時,將併同檢查各園相關自行檢核之紀錄。
三、有關國教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設施設備改善相關工程,若無法於寒假期間施工完成,請各園務必事先向家長及師生說明,並確實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
四、另有關幼兒園選購及使用玩具商品部分,本府業於 103 年 11 月 10 日府教特字第 1030212596 號函請各園有關選購及使用玩具商品之注意事項,並請減少採購含塑化劑之玩具。
五、有關「幼兒園各項設施設備(包括遊戲設施)」及「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相關檢核表請於附件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溫舒蘋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8-08-2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8-23 10:35:00
點閱數: 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