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優區公告】★107年教育優先區管考書面審查業完成,請學校自行檢視是否需補件並於107年8月1日前完成補件作業。
文號:本府 107 年 7 月 24 日府教設字第 1070144765 號函(諒達)
一、依據本縣「107 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管考工作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至本縣教優區管考系統(
http://first.hlc.edu.tw/)自行檢視是否需補件,並於即日起至 107 年 8 月 1 日(星期三)前完成作業,俾審查委員第二次審查事宜。
三、倘貴校各補助單項承辦為校內其他各處室,請相互提醒告知,避免未能依限完成作業。
四、考核項目列為丙等者,除進行實地考核、追蹤輔導外,將列為學校行政效能扣點之依據,為免因成績影響申請教育優先區之經費,請各校務必盡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