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妥善規劃辦理107學年第1學期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7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85114 號函暨本府 107 年 7 月 23 日府教學字第 1070142133 號函(文諒達)辦理。
二、 107 學年第 1 學期友善校園週為 107 年 8 月 30 日(星期四)至 9 月 5 日(星期三),活動宣導時程如下:
(一)請於本( 107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二)前上網填報規劃友善校園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序號: 4034】,本府彙整各校資料後將提供駐區督學抽查訪視作業。
(二)請於 107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前先期完成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準備。
(三)請於 107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一)前完成辦理友善校園競賽及動態系列活動。
(四)請於 107 年 9 月 21 日(星期五)前於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友善校園週活動成果【序號: 4033】。
三、各級學校校長應運用朝會、週會等集會場合時機,親自對全校師生宣導友善校園活動之意義,並加強實施學生情感、人權、法治、品德、生命、資訊倫理素養及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置重點於「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杜絕復仇式色情」及「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防治及處理」等議題,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持續於學期中其他校內活動或集會場合,融入前揭宣導重點,發揚友善校園意涵,營造校園正向的學習風氣,維護學生安全的學習生活。
四、檢附 107 學年第 1 學期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