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有關申請補助「106學年度寒假及106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經費,請於107年7月2日前免備文掣據逕送本府辦理請撥(會計子目代號:CE7031)。
有關申請補助「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經費,請於 107 年 7 月 2 日前免備文掣據逕送本府辦理請撥(會計子目代號: CE7031)。
一、有申請補助之幼兒園請於 107 年 7 月 16 日前,免備文檢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繳款書 1 份(若無賸餘款則免)辦理核結。
二、相關各校核定金額請見附件-經費核定及撥付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