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切換選單顯示狀態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重取設定
:::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73445
「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業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以臺教授青部字第1070000035B號令廢止
一、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以下簡稱本
辦法)係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24 條第 3 項規定訂定。因發展
觀光條例業於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時,刪除上揭法律規定
,本辦法失其授權依據,且認已無繼續施行之必要,依中
央法規標準法第 21 條第 3 款規定,應廢止之,爰辦理廢止
本辦法。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青年發展署(電
話: 02-77365580 )。
下載:令
1) 令
下載:教育部函
2) 教育部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陳瑩芝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6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18-06-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8-06-22 16:50:00
點閱數:
431
友善列印